图或表格可以提示结果,但只有一般性的理由才能证明它。稳妥的习惯是:先写图提示了什么,再写实际上已经证明了什么。
本课属于 证明或推翻日常的数学说法,可以和 快速找到一个反例 一起学。
规律怎样误导你?
一连串吻合的情形,感觉像证据,它也确实是证据。但它不是证明,因为下一项可能就打破规律。
在圆上取几个点,把每两点连一条直线,数一数圆内被分成几个区域。
| 点的个数 | 区域数 |
|---|---|
| 1 | 1 |
| 2 | 2 |
| 3 | 4 |
| 4 | 8 |
| 5 | 16 |
区域数 1、2、4、8、16,每次翻倍。图和表格都提示,6 个点会有 32 个区域。
例题:六个点会怎样
在圆上画六个点,把每两点连起来。要把线在圆内相交而分出的小区域也数进去(假设没有三条线交于同一点)。
答案是 31,不是 32。翻倍的规律撑到第五项,在第六项就破了。
问题出在哪里?翻倍只是前几项碰巧如此,而且六个点的图很挤,凭眼睛很容易数错。稳妥的写法是:“前五项提示是翻倍的规律,但尚未证明。”
几何图同样会误导你。一个标着“未按比例绘制”的三角形,在草图里看起来是直角,用量角器一量却是 88°。你必须用题目给的数值和已说明的关系,而不是图的外观。
会让你丢分的错误
常见的错误是,在要求说明理由的题目里,写“从图可见”。这只是描述图,并没有解释结果。
| 步骤 | 错误 | 正确 |
|---|---|---|
| 观察 | 区域数翻倍:1、2、4、8、16 | 区域数翻倍:1、2、4、8、16 |
| 主张 | 所以 6 个点有 32 个 | 规律提示是 32,但尚未检验 |
| 检验 | 没有做 | 数出 6 个点是 31 |
| 结论 | 翻倍成立 | 翻倍在 6 个点失效 |
右边多问了一个问题:下一项测试过了吗?
自我检测
前几个自然数的和:1 = 1,1 + 2 = 3,1 + 2 + 3 = 6,1 + 2 + 3 + 4 = 10。写一句话说明规律提示了什么,再写一句话说明什么还没有证明。
答案
规律提示,前 n 个自然数的和是 n(n + 1)/2,因为 n = 1、2、3、4 时,这个公式分别给出 1、3、6、10。
它还没有对每个 n 证明,因为四个例子不能涵盖所有整数。要证明它,需要一个一般性的论证,例如把数列倒过来与原数列相加。
下一步学什么
在 综合练习 里检验你的措辞。若你总是在该写理由时写描述,把它记进 错题记录工具。
想让老师帮你把图形变成有根据的答案,可以了解 一对一线上数学补习。